五歲前是癌症高危險群? (baby cancer insurance)

有些朋友們往往小孩剛出生就被推銷癌症險。其中一種推銷的話術是「五歲前是癌症高危險群」。然而,這句話在討論兒童醫學時是正確的,在討論保險時則有待商榷。


如果以兒童族群(0-14歲)做比較,如圖所示[1],癌症最高發生率落在1歲以前,6~10歲間最低,之後又逐漸增加。但即便是0歲的癌症發生率,也才十萬分之25。

但若把年輕成人也納入比較,以台灣癌症登記中心的資料(2003~2007),0-4歲的癌症發生率是十萬分之20.4/17.0 (男/女),20-24歲的癌症發生率是十萬分之21.7/24.4,25-29歲的癌症發生率是十萬分之34.4/43.9。

0-4歲兒童的癌症發生率其實小於20-24歲成人。

不過,如果保險公司的定價方式是基於風險中立再加上固定比例費用,對風險趨避的客戶而言,發生機率越低的保險越可能有正的 utility。所以正確的說法或許是「你得癌症的機率很低,買癌症險最划算了。」。但如果定價方式是基於風險中立再加上固定金額費用就不是很理想。

Reference:
1. Hung, Giun-Yi et al. “Infant Cancer in Taiwan: Incidence and Trends (1995-2009).” PloS one vol. 10,6 e0130444. 25 Jun. 2015, doi:10.1371/journal.pone.013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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