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TF有可能在所得稅稅務上較愛爾蘭ETF有利?
美國ETF的股利需課30%稅,而愛爾蘭ETF透過美國-愛爾蘭的租稅協定,可達部分節稅效果。通常來說,台灣人購買愛爾蘭ETF會較美國ETF稅務有利。然而,若將中華民國的所得稅一併列入考量,某些特定狀況下,美國ETF有可能反而在所得稅的稅務上有利。
海外已納稅額之扣抵: 「海外所得如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得於限額內,扣抵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扣抵之限額不得超過因加計海外所得,而依規定計算增加之基本稅額。上述扣抵,應提出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同一年度納稅憑證及足資證明繳納該境外所得稅文件。」 (Source)
因此,若能取得納稅憑證,美國ETF被IRS扣去的股利所得稅,可以扣抵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而愛爾蘭ETF之股利稅是就源扣繳,無法扣抵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話雖如此,如果沒有其他基本稅額的來源,單憑股利所得,要達到美國ETF較愛爾蘭ETF稅務有利,並不容易。以VOO vs VUSD來說,若無國內所得也無其他海外所得,股利所得超過6700萬台幣的情況下,VOO才會比VUSD稅務有利。 ( 0.3n < 0.15n + (0.85n - 670)*0.2 => n > 6700 )
不過再想一想,以上其實不是最優解。如果持有能產生670萬股息的 VUSD,超過部份持有 VOO 就會比 VUSD 有利了。按VOO 2%股息率估計,"只要"4億左右的總資金即可。如果有其他不需向外國政府繳過稅的海外所得,如美股的Capital Gain,所需資金還可進一步減少。
或者也可以用愛爾蘭ETF持有EX-US部位,用美國ETF持有US部位。雖然愛爾蘭ETF沒有合適的EX-US產品,但以這個金額來說,用Europe、Asia Pacific ex-Japan、Japan、Emerging構成EX-US應該也可以。
但即使如此,美國ETF在遺產稅稅務上的不利,可能仍需列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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